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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保障
天津阿波罗医院患者信息修改制度
时间:16-06-13    作者:院内    来源:院内    浏览:2361次
    第二十一条医院患者信息包括患者的姓名、年龄、性别、住址等基本信息包括患者的诊断、病历、病程、医嘱、知情同意书等诊疗信息。

    第二十二条患者信息的修改方法分为前台软件修改和后台数据库修改,前者由医院分管职能部门进行修改,后者由医院信息管理部门负责进行。原则上,尽量用前台软件进行修改。

    第二十三条为保障患者医疗安全,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门诊和住院登记收费处在患者入院登记时,提醒患者核对其个人信息是否准确无误,并由患者签字确认,从源头上杜绝错误信息的产生。由患者原因所造成的信息错误,原则上不予修改。

    第二十二条因医院原因导致患者信息错误的,院方应申请对个人信息进行更正。

    第二十三条患者信息特别是诊疗信息是患者住院期间敏感的信息,修改患者信息应严格按照本规则规定的程序办理。

    第二十四条因农合报销或医疗保险报销的需要,患者可能需要修改本人的基本信息,应按照以下流程:

    1.由患者本人填写《患者本人信息修正申请表》,签字确认。

    2.病人所在科室审核病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在确认该病人申请无误后,所在科室主治医师和科主任签字确认,一下分为两种情况:

    (一)该病人的信息可在前台软件进行修改:

    (1)患者将签字确认的修改申请表提交给住院登记部门进行修改

    (2)住院登记部门根据申请表,对患者本人的信息加以修改。

    (3)住院登记部门将《患者本人信息修正申请表》归档并妥善保管。

    (二)该病人的信息不能再前台原件进行修改必须在后台数据库进行修改:

    (1)本院医护人员需将签字确认的申请表提交给信息管理部门。

    (2)信息管理部门根据申请表,打开数据库管理系统,并调出该患者的基本资料,使用数据库修改语句进行修正。

    (3)修改无误,信息管理部门将申请表归档并妥善保管,作为绩效和工作量的统计依据。

    第二十五条因本院医护人员的疏忽或病人病情急剧变化,需要修改医嘱、诊断等敏感信息的情形,应按照以下流程:

    1.由当事医生填写《患者医疗信息申请表》,在申请表中注明需要修改的住院号,患者姓名,旧医嘱名称,组数,执行时间并注明新医嘱的名称,由本人签字,并提交给本科室主任审阅并签字确认。

    2.本科室主任在审阅并签字确认无误后,由当事人将《医疗信息申请表》提交给医教科,由医教科主任进行审阅并签字。

    3.在完成上述步骤后,当事人应将《医疗信息申请表》提交给医院信息管理部门,由专业人员打开数据库管理系统,调取病人的医嘱信息进行修改。

    4.修改完毕,医院信息管理部门应将《医疗信息申请表》归档并进行妥善保管,以便于医院绩效统计和防止医疗纠纷的产生。

    第二十六条拟更正的个人信息与原信息有显著差异的,必须由患者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示相关证明后方可修改。

    第二十七条本管理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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